7月13日,九江市委统战部、市委宣传部、市司法局联合印发《学习宣传贯彻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〉重点举措清单》。该项清单严格对标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体例结构和核心要义,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,从加强组织领导、深入开展宣传教育、贯彻落实法定职责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等四个方面,制定48条举措清单,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在赣鄱大地落地生根。
在加强组织领导方面,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“四个纳入”,即纳入“九五”普法重要内容、纳入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清单、纳入各级党委(党组)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、纳入各级党校(行政学院)教学内容和领导干部任职培训、在职培训课程,构建齐抓共管民族工作格局。
在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方面,常态化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宣传教育,推进“九派浔阳多锦绣 石榴花开分外红”系列主题活动,加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培育和创建,打造8个长江国家文化公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阵地,持续擦亮“九江红石榴”品牌。
在贯彻落实法定职责方面,将举措清单任务明确到51家市直有关部门责任和16个县(市、区)属地责任,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纳入年度计划,将相关工作经费列入预算,深入实施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“三项计划”,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“八进”活动,督促全市各地各有关单位知责明责履责。
在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方面,将民族事务纳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机制,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纳入城市社会治理体系,以市级“九江红石榴”工作站为引领,规范建设乡镇(街道)、学校等红石榴工作站(室),健全“1+N”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,促进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。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纳入全市乡村振兴工作一体化推进,以“双富”引领推进“四美”民族村寨建设,推动全市国有企业、工商联组织对口支援帮扶见实效,扎实推动各民族共同富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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